声明人:林淑范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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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