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莲英
2002年11月份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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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