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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汪洁华 在2002年10月17日,我丈夫因炼法轮功被邪恶绑架到县看守所,被迫害二十八天后正念回家。一年后,本地派出所恶警上门骚扰,拿来一张表,说是这一年来在家已没有炼法轮功了,要我写“已没有炼功”的保证,并要我签字证实。丈夫说:“我天天都有炼功,为什么说没有炼?”恶警说:“你写没有炼,以后什么事都与你无关,你在家炼也没人管你。”当时丈夫不同意,没有配合邪恶,他们就对我丈夫连拉带扯,强迫我们签字。由于当时我学法不深,有怕心,悟性不好,没有以法为师,就签了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通过学法,认识这样的行为的严重性。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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