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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华、李宏、李君

    2005年6月的一天,我妈出去发真象材料时被恶人举报,被当地派出所抓去,当日下午由派出所送到拘留所,在恩师的呵护下,到门卫体检医生说我妈有病拒收,把我妈放回家了。回家后我们为妈妈担心,因家里有大法书和真象材料,怕妈妈再被抓走,我们在无知的情况下做了对大法犯罪的事,烧了大法书和真象材料,给大法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。我们真的是从内心的痛悔,我们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所做的一切作废。以后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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