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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永华 我于2004年11月17日晚讲真象被人举报,被派出所非法抓捕。11月18日下午被送到市第三看守所,在看守所呆了十四天,被送到劳教所非法判一年。在劳教所期间,开始别人替我写过“决裂书”、“决心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揭批书”,经过一年的强行洗脑,自己完全脱离了大法。现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所写的、说的、做的破坏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加倍学法、讲真象,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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