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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金华

    1999年7月下旬,邪恶开始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。我在单位邪恶领导和政府邪恶领导的高压政策下,被迫写了“今后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书,过了一段时间,在县公安部门,我被迫在“与法轮功决裂书”签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里,我严正声明:以上被迫所签的东西作废。今后,我将按大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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