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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爱英

    我今年53岁。99年5月喜得大法后身心受益,家庭和睦。99年7.20政府疯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。在高压下我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后一直后悔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现在严正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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