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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琴 2001年6月底我市办了洗脑班,我被邪恶迫害了两个月,违心的在“不去散资料的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2003年6月28日迫害我26天,在邪恶的拘留表上签了字。现在我声明以上签字全部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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