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焕来
在工作单位时(即没下岗之前)曾违心写过“不炼功保证”和集体签过字。严正声明我在工作单位时所有写过的“不炼功保证”和签字一律作废。洗刷自己所有污点,按师尊要求做好三件事,做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