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香芝
我在邪恶的610办公室恶人和警察的逼迫下,由于当时有怕心和固有的后天的观念影响,违心的说了“不炼法轮功”。现声明我对邪恶的“保证”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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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