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材
我在城里经商时,学了大法,7.20以后,受迫害期间,曾经签过“不学、不炼”等等。现在全部声明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坚信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