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元龙
前几年,给街道、派出所、厂保卫处写过违心的话,说“不炼了”等,当时认为这是应付它们的,不是真心话,在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