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庆才
我在中共恶党的迫害下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揭批书”等一切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对法坚定不移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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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