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秀玲
1999年7月20号以后法理不明,理智不清,说在家一直没出来,不符合大法言行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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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