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荣、代桂荣
我们在居民委员会通过的“忏悔、不修炼的签名”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