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奎芳、朱士岐、蒋淑云
在高压洗脑和强制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