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万吉芬、黄顺平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