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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艳华

    我得法至今已近十年。曾多次被邪恶非法抓進拘留所、洗脑班、看守所。由于我在明慧网上揭露邪恶几年来对大法弟子迫害的真象,于2004年2月,再次被邪恶绑架到洗脑班。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七个多月,被当地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十年。在监狱,我在邪恶的逼迫下说了违背大法和师父的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监狱邪恶的高压逼迫下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统统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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