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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长华 94年我有幸得法,得法不久我的各种病不治而愈,身体非常健康。99年7.20时,单位、家庭不停的威逼签字、交书、磁带等等。我做了不该做的,说了不该说的。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以前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走师尊安排的路,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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