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岂运霞
今年4月20日前后,我让亲人替我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