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芹、赵秀香、陈秀玲、张淑珍、冯晓春、冯世广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在看守所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等,全部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修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