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
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随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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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