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冀淑琴
10月份,在被绑架时,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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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