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启如
我在转教中心所写的“保证、认识” 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