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忠花
在逼迫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!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