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戈、赵川红、陈姝璇
在中共邪党的迫害中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文字等,全部作废。从新修大法,勇猛精進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