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冀喜东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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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