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秀芬 2002年4月,委主任和片警来我家,问我年龄、文化程度,然后让我在一张纸上按手印,当时我没有多想,随手就按上了。2005年11月13日早晨炼功时,大脑中突然想起此事,意识到修炼是严肃的,当时所做的是一个污点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特此声明,我按的手印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