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芬
在邪恶的残酷迫害和高压下,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差,说了和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话和事。现我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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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8/115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