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菊香
2005年2月11号正月初三的早上 ,我贴标语,被恶警非法抓捕,正念不足,配合了邪恶,我知道错了,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会把三件事做得更好,弥补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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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8/115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