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奚明德、张永华、余凤先
在恶党的强迫下写过“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 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8/115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