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仪
在邪恶的迫害中,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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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8/115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