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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秀云

    我是98年得法的,在2005年6月份,我做了一件非常不好的事,我的亲戚(也是大法弟子)因发大法真象材料,被邪恶迫害,我怕受牵连,把我自己家里的师父的讲法、炼功录音带,还有一个“真、善、忍”横幅和一本《洪吟(二)》,还有2份师父法会讲法,几个祝福卡和一箩明慧周刊,不加思考的全部送進垃圾桶,事后我非常难过。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努力学法,提高上来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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