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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世芳 我于99年8月被派出所叫去写检查,我不写,我说写不起,那些恶警就骂人,非要我写,后来恶警写好后,硬要我在“检查书”上签字,我就在上面签了。我犯了严重的错误。我在明慧网上看了很多文章,深受启发。现在此严正声明过去所说、所写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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