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汪庆华 我们因被公安非法抓捕迫害。在此迫害期间,由公安采取的种种手段迫害所做出或讲出对大法不利或有损的言行,均不是自己的本意行为,今声明:以上言行全部作废,从今后加倍学法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所做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