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秋玲
本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随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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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