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晶波
对于我曾经说过的,写过的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加倍努力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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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