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广恩
我在劳教所,所写的一切所说的一切“保证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快救度众生,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