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柴殿丽
在我父亲受到迫害时,我为父亲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并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