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韦鲜梅
在邪恶迫害下做的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努力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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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