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琴、李星暖、李云显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对大法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