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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文素春、陈德科、陈强

    我99年7.20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关押一个月。放回家时被迫签名。一次到外地讲真象、发资料时,被恶人举报,被非法关押。在恶警的恐吓下亲人抄写了诽谤大法的东西,被非法罚款一万元,我儿子还被逼支付恶警吃喝玩乐的花费三、四千元。声明:我和家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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