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瑞琴、李彩云 我俩是1998年7月份得法的。99年前常到街道炼功、洪法,被便衣人员登记。7月20日便被当地派出所非法传去登记并强迫参加洗脑班,写过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们过去向邪恶写的“保证”、签名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