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禄明、杨兴文、曾育才 99年7.20后,我们被派出所叫去,被迫表态“不炼了”,在它们的材料上签了名,盖了手印,照了相。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