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萍
由于怕心,向居委会交了大法资料,师父法像,口头表示过“不去北京”。现在深感后悔,对不起师尊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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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