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泽义
99年7.20后,我向邪恶写了“认识”,表态“不炼了”,向派出所交了大法书和炼功带。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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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