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麦娥
我在1999年被邪恶迫害时写了“不炼大法”的保证书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我严正声明当时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作废。另家人在“保证书”上代签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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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