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
今年9月28日晚上,我的亲人被恶警非法带走,还被非法抄家。因怕心,我烧了大法书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