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娜
我被邪恶非法抓到妇教所迫害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。声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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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