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英、徐国华、王显芹
99年大法遭受迫害以后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现在郑重声明过去所说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